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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巩《战国策目录序》原文及翻译

时间:2019-03-27 10:54 来源:未知 作者:课件基地 阅读:

曾巩《战国策目录序》原文及翻译

曾巩

原文

       刘向所定战国策三十三篇,崇文总目称十一篇者阙。臣访之士大夫家,始尽得其书,正其误谬,而疑其不可考者,然后战国策三十三篇复完。

叙曰:向叙此书,言周之先,明教化,修法度,所以大治﹔及其后,谋诈用,而仁义之路塞,所以大乱﹔其说既美矣。卒以谓此书战国之谋士,度时君之所能行,不得不然﹔则可谓惑于流俗,而不笃于自信者也。

      夫孔、孟之时,去周之初已数百岁,其旧法已亡,旧俗已熄久矣﹔二子乃独明先王之道,以谓不可改者,岂将强天下之主后世之所不可为哉?亦将因其所遇之时,所遭之变,而为当世之法,使不失乎先王之意而已。

        二帝、三王之治,其变固殊,其法固异,而其为国家天下之意,本末先后,未尝不同也。二子之道如是而已。盖法者,所以适变也,不必尽同﹔道者,所以立本也,不可不一﹔此理之不易者也。故二子者守此,岂好为异论哉?能勿苟而已矣。可谓不惑于流俗而笃于自信者也。

战国之游士则不然。不知道之可信,而乐于说之易合。其设心,注意,偷为一切之计而已。故论诈之便而讳其败,言战之善而蔽其患。其相率而为之者,莫不有利焉,而不胜其害也﹔有得焉,而不胜其失也。卒至苏秦、商鞅、孙膑、吴起、李斯之徒,以亡其身﹔而诸侯及秦用之者,亦灭其国。其为世之大祸明矣﹔而俗犹莫之寤也。

      惟先王之道,因时适变,为法不同,而考之无疵,用之无弊。故古之圣贤,未有以此而易彼也。

或曰:“邪说之害正也,宜放而绝之。此书之不泯,其可乎?”对曰:“君子之禁邪说也,固将明其说于天下,使当世之人皆知其说之不可从,然后以禁则齐﹔使后世之人皆知其说之不可为,然后以戒则明﹔岂必灭其籍哉?放而绝之,莫善于是。是以孟子之书,有为神农之言者,有为墨子之言者,皆着而非之。至此书之作,则上继春秋,下至楚 之起,二百四十五年之间,载其行事,固不可得而废也。”此书有高诱注者二十一篇,或曰三十二篇,崇文总目存者八篇,今存者十篇。

译文

      刘向编定的《战国策》一共三十三篇,崇文总目称有十一篇缺失了。我走访了士大夫家,才全部得到了这部书,并且修正了其中的错误,对不可考据的文章发起了疑问,这样以后《战国策》三十三篇就完整了。

      叙曰:刘向给此书作序,说周的祖先,明确了教化,修整了法度,所以天下得到大治;到后来,谋划欺诈的作用,仁义的道路阻塞了,所以出现了大乱,这个说法是很正确的。到后来说此书是由于战国的谋士,审度当时的君王能办到的,不得不这样;就可以称为被流俗所迷惑,而不执着自己的学说了。

孔孟所处的时代,离西周初年已经几百年,文王武王用过的法令制度已经散失,原先传承的风俗薪火已经熄灭很久了;这二人竟特别阐发先王的治国体系,告诉我们(仁义)是不可变更的,哪里是要迫使天子及其后人做不能做的事呢?也不过是要根据他们遇到的时代特点以及与以前不同的情形,来制定当代的法令制度,使之不违背先王的旨意罢了。

二帝三王的统治,他们的变化固然很大,他们的方法自然不一样,但是他们治理天下的愿望,处理事务的主次、始终、先后关系的方法,不曾有什么不同啊。孔孟的学术门径就是这样。法令是用来适应变化的,不一定完全相同;王道,是用来建立国家的根本的,不能保持一致,这是不可改变的真理。所以孔孟捍卫这个,那里是喜欢发表不同的见解呢?只是不肯无原则的附和,取悦他人罢了。可以说是不被一般人的看法迷惑并且确信相信自己判断的人。

战国的游士却不这样。不知道可信,却乐于说其易合。其设心注意,偷为一切之计而已。故论诈之便而讳其败,言战之善而蔽其患。其相率而为之者,莫不有利焉,而不胜其害也;有得焉,而不胜其失也。卒至苏秦、商鞅、孙膑、吴起、李斯之徒,以亡其身;而诸侯及秦用之者,亦灭其国。其为世之大祸明矣,而俗犹莫之寤也。惟先王之道,因时适变,为法不同,而考之无疵,用之无弊。故古之圣贤,未有以此而易彼也。

有的人问:“邪说之害正也,宜放而绝之。则此书之不泯,其可乎?”对曰:“君子之禁邪说也,固将明其说于天下,使当世之人皆知其说之不可从,然后以禁则齐;使后世之人皆知其说之不可为,然后以戒则明,岂必灭其籍哉?放而绝之,莫善于是。是以孟子之书,有为神农之言者,有为墨子之言者,皆著而非之。至于此书之作,则上继春秋,下至楚汉之起,二百四十五年之间,载其行事,固不可得而废也。”

这本书有高诱注者二十一篇,或曰三十二篇,崇文总目存八篇,现在还有十篇。

(责任编辑:课件基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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